查看原文
其他

办理执行案件规范六十三对证券及其交易结算资金的执行一(附法律条文)

编者按:以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为基础,我们将《规范》的条文(黑色字体)涉及的法律依据及批复等进行编辑批注(批注★用蓝色字体),我们陆续分期推出,与读者共同学习成长,为读者呈现完整的执行规范体系。

……(接上期)

第六节  对证券及其交易结算资金的执行

600.【协助执行机关】

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需要通过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或者证券公司查询、冻结、扣划证券和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或者证券公司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本规范中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公司。参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监会关于查询、冻结、扣划证券和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法发〔2008〕4号)第十七条。
十七、本通知中所规定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公司。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监会关于查询、冻结、扣划证券和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法发〔2008〕4号)第一条。
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按照法定权限需要通过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或者证券公司查询、冻结、扣划证券和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或者证券公司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601.【协助执行的手续及留置送达的允许】

人民法院要求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或者证券公司协助查询、冻结、扣划证券和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执行人员应当依法出具相关证件和有效法律文书。  

执法人员证件齐全、手续完备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或者证券公司应当签收有关法律文书并协助办理有关事项。  

拒绝签收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可以留置送达。★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监会关于查询、冻结、扣划证券和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法发〔2008〕4号)第二条。
二、人民法院要求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或者证券公司协助查询、冻结、扣划证券和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求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或者证券公司协助查询、冻结证券和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时,有关执法人员应当依法出具相关证件和有效法律文书。
执法人员证件齐全、手续完备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或者证券公司应当签收有关法律文书并协助办理有关事项。  
拒绝签收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可以留置送达。  

602.【查询】

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查询客户和证券公司的证券账户、证券交收账户和资金交收账户内已完成清算交收程序的余额、余额变动、开户资料等内容。  

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向证券公司查询客户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证券交收账户和资金交收账户内的余额、余额变动、证券及资金流向、开户资料等内容。  

查询自然人账户的,应当提供自然人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查询法人账户的,应当提供法人名称和营业执照或者法人注册登记证书号码。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或者证券公司应当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并加盖业务专用章。人民法院对查询结果有疑问时,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公司在必要时应当进行书面解释并加盖业务专用章。★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监会关于查询、冻结、扣划证券和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法发〔2008〕4号)第三条。
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查询客户和证券公司的证券账户、证券交收账户和资金交收账户内已完成清算交收程序的余额、余额变动、开户资料等内容。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向证券公司查询客户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证券交收账户和资金交收账户内的余额、余额变动、证券及资金流向、开户资料等内容。  
查询自然人账户的,应当提供自然人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查询法人账户的,应当提供法人名称和营业执照或者法人注册登记证书号码。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或者证券公司应当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并加盖业务专用章。查询机关对查询结果有疑问时,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公司在必要时应当进行书面解释并加盖业务专用章。  

603.【冻结期限】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证券及其交易结算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冻结手续。★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第四百八十七条。
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604.【不得冻结、扣划的证券】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依法按照业务规则收取并存放于专门清算交收账户内的下列证券,不得冻结、扣划:  

(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设立的证券集中交收账户、专用清偿账户、专用处置账户内的证券;

(二)证券公司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设的客户证券交收账户、自营证券交收账户和证券处置账户内的证券。★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监会关于查询、冻结、扣划证券和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法发〔2008〕4号)第五条。
五、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依法按照业务规则收取并存放于专门清算交收账户内的下列证券,不得冻结、扣划:  
(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设立的证券集中交收账户、专用清偿账户、专用处置账户内的证券。  
(二)证券公司(此处删掉六字)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设的客户证券交收账户、自营证券交收账户和证券处置账户内的证券。  

605.【不得冻结、扣划的资金】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依法按照业务规则收取并存放于专门清算交收账户内的下列资金,不得冻结、扣划:  

(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设立的资金集中交收账户、专用清偿账户内的资金;  

(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依法收取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和结算互保金;  

(三)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在银行开设的结算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和新股发行验资专户内的资金,以及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新股发行网下申购配售对象开立的网下申购资金账户内的资金;  

(四)证券公司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设的客户资金交收账户内的资金;  

(五)证券公司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设的自营资金交收账户内最低限额自营结算备付金及根据成交结果确定的应付资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监会关于查询、冻结、扣划证券和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法发〔2008〕4号)第六条。
六、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依法按照业务规则收取并存放于专门清算交收账户内的下列资金,不得冻结、扣划:  
(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设立的资金集中交收账户、专用清偿账户内的资金;  
(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依法收取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和结算互保金;  
(三)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在银行开设的结算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和新股发行验资专户内的资金,以及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新股发行网下申购配售对象开立的网下申购资金账户内的资金;  
(四)证券公司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设的客户资金交收账户内的资金;  
(五)证券公司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设的自营资金交收账户内最低限额自营结算备付金及根据成交结果确定的应付资金。  

606.【不得扣划、冻结的担保物】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依法按照业务规则要求证券公司等结算参与人、投资者或者发行人提供的回购质押券、价差担保物、行权担保物、履约担保物等担保物,在交收完成之前,不得冻结、扣划。★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监会关于查询、冻结、扣划证券和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法发〔2008〕4号)第七条。
七、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依法按照业务规则要求证券公司等结算参与人、投资者或者发行人提供的回购质押券、价差担保物、行权担保物、履约担保物等担保物,在交收完成之前,不得冻结、扣划。

607.【自营资金】

证券公司在银行开立的自营资金账户内的资金可以冻结、扣划。★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监会关于查询、冻结、扣划证券和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法发〔2008〕4号)第八条。
八、证券公司在银行开立的自营资金账户内的资金可以冻结、扣划。

608.【充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之一】

期货交易所为被执行人的,期货交易所会员向其提交的用于充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人民法院不得冻结、划拨。★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二)》(法释〔2011〕1号)第三条第二项。
第三条第二项 期货交易所为债务人,债权人请求冻结、划拨以下账户中资金或者有价证券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 期货交易所会员向期货交易所提交的用于充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

609.【充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之二】

期货公司为被执行人,客户向其提交的用于充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人民法院不得冻结、划拨。★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二)》(法释〔2011〕1号)第四条第二项。
第四条第二项 期货公司为债务人,债权人请求冻结、划拨以下账户中资金或者有价证券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客户向期货公司提交的用于充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

……(未完待续)

执行复议与执行异议之诉案例点击

原文阅读

执行复议与异议之诉法规批复纪要

ZF001最高院、江苏高院:首封法院、优先权执行法院、普通债权法院之间如何处分查封财产  

ZF002江苏高院:执行疑难若干问题解答、抵押债权优待受偿范围补充解答(全文)

ZF003江苏高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审理指南》

ZF004江苏高院:《关于执行内容不明确如何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

ZF005江苏高院:《关于明确变更、追加当事人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异议审查及复议规则》(全文)

ZF006最高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全文)

ZF007最高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夫妻债务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ZF008最高院:《关于银行贷款账户能否冻结的请示报告》的批复

ZF009最高院:《关于执行案件中车辆登记单位与实际出资购买人不一致应如何处理问题的复函》《关于确定机动车所有权人问题的复函》

ZF010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全文)

ZF011最高院:《关于空难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复函》《关于执行程序中能否扣划离退休人员离休金退休金清偿其债务问题的答复》

ZF012江苏高院:《关于执行不动产时承租人主张租赁权的若干问题解答》

ZF013江苏高院:《关于执行唯一住房若干问题的通知》(全文)

ZF014最高院:《关于强制划拨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问题的请示报告》批复、《关于保险金能否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的批复》(全文)

ZF015最高院:《关于查询、冻结、扣划证券和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

ZF016最高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全文)

ZF017最高院:《关于加强中级人民法院协同执行基层人民法院执行实施案件的通知》(全文)

ZF018江苏高院:《执行异议及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审理指南(一)》第一部分

ZF019最高院:《关于对案外人未协助法院冻结债权应如何处理问题的复函》(全文)

ZF020最高院:《关于对案外人的财产能否进行保全问题的批复》(全文)

ZF021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全文)

ZF022最高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全文)

ZF023最高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全文)

ZF024最高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全文)

ZF025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全文)

ZF026江苏高院:《关于司法网拍成交的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及补交差价相关事宜的通知》(全文)

ZF027最高院:《关于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全文)

ZF028最高院:《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全文)

ZF029最高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全文)

ZF030最高院:《关于执行担保若干问题的规定》(全文)

ZF031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全文)

ZF03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

ZF033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

ZF034江苏高院:《关于执行异议及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审理指南(一)》

ZF035江苏高院:《关于执行异议及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审理指南(一)》裁判文书样式附件

ZF036最高院:《关于涉外股权质押未经登记在执行中质押权人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问题的复函》

ZF037最高院:《关于异议人深圳市天华电力投资有限公司申诉案的复函》

ZF038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信息合作规范执行与协助执行的通知》

ZF039江苏高院:《关于对被执行人账户进行深查的通知》

ZF040江苏高院:《关于加大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案件财产调查力度的通知》

ZF041最高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

ZF042江苏高院:《关于进一步规范股权冻结等执行行为的通知》

ZF043最高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ZF044浙江高院:《关于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和执行异议处理中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

ZF045江苏高院:《关于规范执行案件移送破产的若干规定》

ZF046广东高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若干意见》

ZF047江苏高院:《关于指定、提级执行工作的若干规定》

ZF048福州中院:《关于参与分配具体适用的指导意见(试行)》

ZF049佛山中院:《关于规范执行程序中权利主体参与分配会议纪要》

ZF050最高院:《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的意见(试行)》

ZF051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ZF052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ZF053无锡中院:《关于执行不动产时涉租赁权处理的指导意见》

ZF054江苏高院:《关于进一步明确变更、追加当事人有关事项的通知》

ZF055浙江高院:《关于妥善审理涉夫妻债务纠纷案件的通知》

ZF056共同抵押的财产处置顺序——以债务人和第三人均提供物的抵押为视角

ZF057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协调运行的意见》

ZF058最高院:《关于仲裁机构“先予仲裁”裁决或者调解书立案、执行等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

ZF059江苏高院:《关于规范执行案件移送破产的若干规定》

ZF060最高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指定执行等执行案件立案、结案、统计和考核工作的通知》

ZF061江苏高院:《关于执行疑难问题的解答》

ZF062江苏高院:《关于“执转破”案件简化审理的指导意见》

ZF063最高院:《关于进一步规范近期执行工作相关问题的通知》

ZF064最高院:《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案件受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ZF065《执行异议及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审理指南(二)》(江苏征求意见稿)

ZF066广东高院:《关于执行程序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参考意见》

ZF067山东高院民一庭:《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审判观点综述》

ZF068吉林高院:《关于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

ZF069福建高院:《关于首先查封与轮候查封均为普通债权的法院之间协调移送处置权处理意见》

ZF070广东高院执行局:《近期执行案件裁决的18个要点》(2018年第3期)

ZF071江苏高院:《关于加强和规范被执行人所有的人身保险产品财产性权益执行的通知》

ZF072江苏高院:《关于开展协同执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ZF073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ZF074广东高院:《关于执行程序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参考意见》

ZF075江苏高院:《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通知》

ZF076安徽高院:《关于强制执行中房屋腾退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ZF077上海高院:《关于行使担保物权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范围的统一裁判和执行尺度的操作意见指引》

ZF078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

ZF079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法释〔2009〕16号)

ZF080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法释〔2011〕21号)

专题:办理执行案件规范详解

ZF001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一执行管辖(附法律条文)

ZF002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二执行回避(附法律条文)

ZF003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三执行依据(附法律条文)

ZF004办理执行案件规范四执行时效(附法律条文)

ZF005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五执行条件(附法律条文)

ZF006办理执行案件规范六执行变更(附法律条文)

ZF007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七执行追加(附法律条文)

ZF008办理执行案件规范八变更追加(附法律条文)

ZF009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九执行复议(附法律条文)

ZF010办理执行案件规范十担保和解(附法律条文)

ZF011办理执行案件规范十一暂缓执行(附法律条文)

ZF012办理执行案件规范十二执行中止(附法律条文)

ZF013办理执行案件规范十三恢复执行(附法律条文)

ZF014办理执行案件规范十四终结执行(附法律条文)

ZF015办理执行案件规范十五执行破产(附法律条文)

ZF016办理执行案件规范十六移送执行(附法律条文)

ZF017办理执行案件规范十七迟延履行(附法律条文)

ZF018办理执行案件规范十八执行费用(附法律条文)

ZF019办理执行案件规范十九执行措施(附法律条文)

ZF020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二十罚款拘留(附法律条文)

ZF021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二十一拘留程序(附法律条文)

ZF022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二十二限制出境(附法律条文)

ZF023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二十三信用惩戒(附法律条文)

ZF024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二十四限制消费(附法律条文)

ZF025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二十五拒执犯罪(附法律条文)

ZF026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二十六移送侦查(附法律条文)

ZF027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二十七委托执行(附法律条文)

ZF028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二十八执行回转(附法律条文)

ZF029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二十九文书送达(附法律条文)

ZF030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三十执行送达(附法律条文)

ZF031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三十一涉外送达(附法律条文)

ZF032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三十二涉外送达(附法律条文)

ZF033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三十三涉外送达(附法律条文)

ZF034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三十四财产调查一(附法律条文)

ZF035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三十五财产调查二(附法律条文)

ZF036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三十六财产调查三(附法律条文)

ZF037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三十七财产控制一(附法律条文)

ZF038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三十八财产控制二(附法律条文)

ZF039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三十九财产控制三(附法律条文)

ZF040办理执行案件规范四十财产控制四(附法律条文)

ZF041办理执行案件规范四十一财产变价一(附法律条文)

ZF042办理执行案件规范四十二财产变价二(附法律条文)

ZF043办理执行案件规范四十三财产变价三(附法律条文)

ZF044办理执行案件规范四十四财产变价四(附法律条文)

ZF045办理执行案件规范四十五财产变价五(附法律条文)

ZF046办理执行案件规范四十六财产变价六(附法律条文)

ZF047办理执行案件规范四十七财产变价七(附法律条文)

ZF048办理执行案件规范四十八财产变价八(附法律条文)

ZF049办理执行案件规范四十九财产变价九(附法律条文)

ZF050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五十参与分配(附法律条文)

ZF051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五十一款物的发放与保管(附法律条文)

ZF052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五十二执行实施案件结案(附法律条文)

ZF053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五十三对银行存款的执行一(附法律条文)

ZF054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五十四对银行存款的执行二(附法律条文)

ZF055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五十五对银行存款的执行三(附法律条文)

ZF056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五十六对银行存款的执行四(附法律条文)

ZF057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五十七对机动车辆、船舶的执行(附法律条文)

ZF058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五十八对不动产的执行一(附法律条文)

ZF059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五十九对不动产的执行二(附法律条文)

ZF060办理执行案件规范六十对不动产的执行三(附法律条文)

ZF061办理执行案件规范六十一对知识产权的执行(附法律条文)

ZF062办理执行案件规范六十二对股权、其他投资权益的执行(附法律条文)

本公众号文章对您有所裨益,请关注或微信群朋友圈分享转发。也请理解作者辛苦付出,若其他公众号转载原创请在首部位置注明作者及来源。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